遗嘱公证需要带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很多人在去世前就将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女,那么他们就会分配好设立遗嘱,那么遗嘱公证需要带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嘱公证需要带什么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二)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三)遗嘱书; (四)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五)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怎么推翻公证遗嘱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公证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要想推翻公证遗嘱,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公证遗嘱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上海调查公司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民法典》第六编继承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上海婚外情取证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公证遗嘱处分财产的范围 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